北京出口退税代办公司

出口退税

海关总署:部分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

2020-12-04 09:32


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4号
 

(关于部分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公告)
 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对“9025199010”等14个10位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(详见附件)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。其中商品编号3005901000和3005909000项下属于危险货物的、商品编号3808940010项下属于危险化学品的,仍按出口危险货物或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执行。
 

  特此公告。
 

  附件: 附件.xls
 

海关总署
 

2020年12月3日

  附件: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14个10位商品编号

      海关总署:部分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

预约上门宣讲 干货满满哟

我们珍惜您每一次在线咨询,用专业的知识,解答您的退税难题。

让您真正感受到我们的与众不同!

银信融达出口退税专业实力

专业实力

代理账务问题

账务问题

银信融达出口退税售后保障

售后保障